陈欠停车费法律追缴服务采购项目
我单位 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对 陈欠停车费法律追缴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现定于2026年6月17日在衢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确定合格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陈欠停车费法律追缴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概况:为有序开展停车欠费多途径追缴和化解,提高历史欠费追缴和化解金额,计划启动法律追缴工作。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陈欠停车费车辆数据梳理情况,拟委托律所开展以下三种途径的法律追缴工作:
1.发送律师函:对象为欠费金额100元-1000元(含)区间的小额欠费车辆车主(共计欠费车辆727085辆、涉及金额1888.59万元)。
最低任务量为10000件/年。
2.支付令催缴:对象为欠费金额1000元-5000元(含)区间的车主(共计欠费车辆9161辆、涉及金额1785.27万元)。
最低任务量为2500件/年。
3.诉讼追缴:对象为欠费金额5000元以上(不含)的车主(共计736辆欠费车辆、涉及金额522.95万元)。
最低任务量为150件/年。
六、服务期:2年。
七、采购须知
1.本次采购预算48万元(暂估),由以下两项组成:①固定基础费用为10万元;②服务费为分档计提比例(详见附件1:服务费分档计提比例),费用约34.4万元。
2.本次采购报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9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此限价或其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范围、内容、数量等,费用按实结算(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八、采购单位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供应商特定要求:①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②无行政处罚、无行业处分、无失信记录(可通过https://credit.acla.org.cn/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官方查询页作为证明并加盖律所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
8.报价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将被取消资格。
9.报价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及任务书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向我单位提出。
九、提交的资料,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供应商特定条件需提供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①采购文件须采用胶装等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的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环、卡条、压条、抽杆夹、活页夹、订书钉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②如因未按要求密封造成的报价泄露,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包装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12时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评审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仅接收成功报名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且密封的投标文件。
十一、评审地点: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衢州市三江东路12号11楼1111室)
十二、报名及获取投标文件:
①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单位登记表》,要求以pdf格式且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26360765@qq.com获取招标文件;
②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2026年6月23日上午12时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郑女士/0570-8011195
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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