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及清廉文化阵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引导公司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拟对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及清廉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及清廉文化阵 地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及清廉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项 |
1 |
20 |
三、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四、项目概括:本项目位于新河沿102号室内一楼右侧区域,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计划5月施工,6月投入使用。提供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及清廉文化阵地建设项目(文化上墙及氛围营造,重点突出清廉文化建设) 布展方案策划设计、后续策划服务(布展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配合)和陈列布展,即完成方案设计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将予以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报名及投标
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相关资料,报名联系方式0570-8011195。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资料:①开标一览表;②平面布置图和各区块意向效果图;③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④投标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项目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7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县西街121号2楼214,文件须密封(一式五份),在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不予受理。
八、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依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根据综合评标办法选定中标单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者,根据技术分最高者确定合格供应商。(此报价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后采购人应支付的服务价格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包括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具投入使用、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税金等以及完成项目建设全部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