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城投·有礼托育园(礼园分园)项目环境治理及检测 (室内硬装和软装)采购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4月19日在24848威尼斯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确定 衢州城投·有礼托育园(礼园分园)项目环境治理及检测(室内硬装和软装)的合格供应商。
1、项目概况
衢州城投·有礼托育园(礼园分园)选址于市民公园内“礼园文化”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517㎡;治理范围:建筑物所有天花、墙面、地板、地毯、地胶、家具、窗帘等,具体范围根据采购方要求为准,根据国家《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的标准进行,治理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有害气体,并委托第三方CMA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确保室内各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2、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治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
(2) 检测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3)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自本项目全部区域处理完毕、出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报告之日起计。
(4) 质量标准:要求治理后,无明显刺激性异味,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大幅度降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空气质量完全符合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要求。
治理前抽检:按项目房间数5%的量抽检,一个房间抽检一个点,并提供空气检测报告;
治理后抽检: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的CMA检测报告;
治理方治理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检测验收,若有检测未通过,供应商需免费二次治理直至检测达标为止,并且承担二次检测等相关费用。
(5) 治理要求:
高温熏蒸,对复合板、人造板、装饰板材、家具等进行高温熏蒸,达到除醛效果,加速家具、装饰物内部的游离甲醛快速释放。
主要功效:除甲醛、苯系物、硫化氢、TVOC等有毒有害气体。
除醛治理,对墙体,天花板、空间等喷涂除醛喷剂,做综合性的全面的喷涂雾化处理。
主要功效:通过吸附、渗透、催化、降解、强力分解甲醛。
5.3 苯系物治理 ,喷涂除味剂,对所有治理区域,特别针对家具运用高压雾化喷涂,高效除异味。
主要功效:高效除臭、速效中和、溶解含氨、硫化氢、硫醇、TVOC等各种异味。
5.4 TVOC 治理,对所有的治理区域喷涂TVOC治理喷剂,针对有害物质在污染表面及浅表层形成菌群保护膜,穿透家具板材漆膜,降解异味,从根源上解决苯系物、TVOC(刺激味道)等;
主要功效:有效清除室内甲醛、苯、氨、TVOC等。
5.5 杀菌消毒。
5.6 清洁工作,家具复原,通风。
5.7 验收检测。
5.8 跟踪维护。
(6)质保:验收合格后的质保期内,期间每年安排专人跟踪和回访。至少3年免费跟踪服务,每年免费跟踪复核检测1次。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反弹免费再次治理,确保使用安全。
(7)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准时进驻采购人指定区域现场。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安排足够的劳动力和技术管理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保安全、保进度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8)供应商须根据治理要求,明确空气治理详细方案,对规定的服务区域的室内墙壁、天花板、家具、窗帘等各种类型的材料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建筑内各空间、人和物流通道等进行全面处理,从污染源上进行科学处理。
(9)治理过程采用的任何材料均应是符合相关标准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得对人体有害,保证不改变原有饰面和物品的表面观感和品质。
(10)经治理,须达到或优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及免费质保期内如有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的施行,则须按最新的施行标准执行,不另行增加费用。
(1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完成时间
工期:4日历天。必须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完成并通过空气质量检测。
4、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5、报名及投标
请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相关资料,报名联系方式0570-801119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资料:①报价函、报价一览表;②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项目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7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县西街121号2楼214,文件须密封(一式三份),在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不予受理。
7、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2000元,高于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依据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低报价出现相同者,则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此报价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后采购人应支付的服务价格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包括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空气治理、工具投入使用、材料费、运输费、人员工资及福利、检验检测费、服务承诺和企业管理、税金等以及完成治理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